这种事说白了,老板给一万块让你签的“不再追究”协议,如果你父亲现在走路还疼,明显伤情比当时预想的严重,协议很可能被认定为“显失公平”或者“重大误解”——法院大概率会支持你反悔。
但是超过一年了,**工伤认定**基本没戏了(正常时效是事故日起1年内),私人装修队多数连工商登记都没有,劳动关系很难确认,走工伤这条路成本太高。
建议你直接走**人身损害赔偿**(也就是打侵权官司)。现在要做的:
1. 先带父亲去正规医院做**伤残鉴定**(骨盆骨折通常涉及八到九级伤残,赔偿金额远不止一万)。
2. 收集所有证据:当时工地照片、梯子样子、老板转账记录、协议原件(别弄丢)、目击工友联系方式。
3. 去司法所或法院起诉,不用管老板认不认劳动关系——只要能证明是老板雇你父亲干活、干活时受伤就行。
这类**个人劳务受害纠纷**,法院对证据要求没那么高,村里乡亲作证都算数。别拖了,越久越难办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