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种事,能打,但别只盯着“欺诈撤销”。连锁火锅加盟合同里,对方口头承诺核心商圈、合同没写,你有录音和微信,能证明签约时说了假话或隐瞒真实选址,法律上可依《民法典》148条请求欺诈撤销,也可依《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》第23条,以信息披露不实/隐瞒要求解除特许经营合同、退加盟费。但坑在:欺诈撤销权一般从你知道被骗起1年内行使,你2023年开业就发现人流差,现在可能悬;所以建议“欺诈撤销+信息披露不实解除+违约”一起主张。
证据赶紧收:加盟合同、付款凭证、发票;录音原始手机、微信原始记录,最好公证或可信时间戳;招商广告、宣传册、PPT、公众号;承诺核心商圈的聊天;商圈人流、租金、竞品、开业流水、亏损账、报税、工资;要求换址/退款的沟通记录;对方备案、两店一年、商标、信息披露文件;其他加盟商证言。
对方说“你实际经营了不能退”,你就回:实际经营不等于追认欺诈,也不等于放弃解除权;我经营是为了止损,不是认可你虚假选址;你选址承诺落空,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,属于根本违约/披露不实。退费可扣已实际使用资源的合理成本,但不能全扣。尽快起诉或仲裁,申请证据保全。关键词:加盟合同纠纷、特许经营合同、加盟费退还、核心商圈选址、商业特许经营信息披露、实际经营抗辩。
